2025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CC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溶性硫磺(Insoluble Sulphur)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和38249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吸收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4年3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riental Carbon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3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6月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3/2025-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307美元/吨,日本生产商Shikoku Chemicals Corporation为259美元/吨、日本其他生产商为358美元/吨。
江苏不溶性硫磺生产企业主要包括: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泰橡胶助剂有限公司等,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进出口公平贸易站提醒各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案件事态进展,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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